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包括什么事项?

来源:税台网 人气:1600发布日期: 2018-11-09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8-11-0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19号)的规定,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主要包含以下涉税事项:实名办税信息采集、“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网签《委托银行(金融机构)划缴税费款三方协议》(延后实现)、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十万元)行政许可、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申购、发票领用。主管税务机关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新办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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