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将资产100%划转到子公司,是不是不用交所得税,但是增值税需要缴纳。有没有相关政策不用缴纳增值税啊?

来源:税台网 人气:1086发布日期: 2018-12-06 作者:兰溪

一、结论

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是可以不用缴纳增值税的。


二、分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因此满足上述条件的重组,可以不用缴纳增值税。


三、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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