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因业务管理需要成立了分公司进行专业管理(分公司在同一县市),需从总公司划转资产到分公司,请问划转到分公司的资产总公司是否要做销售处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8-12-05
贵公司的总分机构在同一县市的不需要按照视同销售处理。
文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版权属于税台网 转载需务必标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税台答疑仅供参考,纳税人以此操作,结果自负,税台网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