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在境外签订一份货物购销合同,请问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一、结论
您公司在境外签订的合同,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
二、分析
首先,购销合同属于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征税的应纳税凭证;
其次,“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是指在国外签订时,不便按规定贴花,因此,应在带入境内时办理贴花完税手续。
三、政策依据
⒈《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十五、怎样理解印花税施行细则中“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的规定?
“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是指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征税的合同在国外签订时,不便按规定贴花,因此,应在带入境内时办理贴花完税手续。
⒉《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版权属于税台网 转载需务必标明 来源:税台网 税海微波 税台答疑仅供参考,纳税人以此操作,结果自负,税台网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