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公司在公交车上提供广告位按照什么缴纳增值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12366 发布日期:2018-12-14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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