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生产型一般纳税人,保修期内免费为客户提供维修服务。请问保修期内免费维修所消耗的材料、配件送至公司指定签约的授权维修站用于保修期内的机器维修,是否视同销售缴纳税款?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8-12-13
保修期内免费保修业务作为销售合同的一部分,有关收入实际已经在销售时获得,贵公司已就销售额缴纳了税款,免费保修时无需再缴纳增值税,维修领用零件也不需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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