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销售自产砂石的,关于财税[2009]9号2和3帮我们解读下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来源:税台网 人气:2351发布日期: 2018-12-19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1236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12366   发布日期:2018-12-19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第二条第(三)项第2点、3点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计算缴纳增值税。

如果贵司认为符合上述简易征收条件的,可办理简易计税备案,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税务机关会即时办结,企业便可以按照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上述业务的简易备案办理资料如下,供您参考:(1)A0403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表》2份。(纸质版)(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纸质版原件一份)(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纸质版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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