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今年9月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我公司以前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如何处理?

来源:税台网 人气:1616发布日期: 2018-12-25 作者:雁渡寒潭

一、结论

根据规定,你公司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二、分析

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所称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规定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的企业。


三、税法依据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文件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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