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开始进行员工个税专项扣除信息采集?

来源:税台网 人气:1505发布日期: 2018-12-26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个人所得税改革专栏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个人所得税改革专栏   发布日期:2018-12-26

12月2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税务总局随即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相关政策发布后,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形判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和范围,通过填报纸质或电子《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向扣缴义务人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或使用后续税务机关上线的远程客户端,通过手机APP、WEB网页、电子税务局等方式便捷办理。


(版权属于税台网  转载需务必标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个人所得税改革专栏  税台答疑仅供参考,纳税人以此操作,结果自负,税台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推荐课程
  • 税务筹划108招

  •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