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一辆二手半挂车出资,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物流公司,请问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一、结论
您的行为属于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如果有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税法依据
1、《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
九、财产转让所得;;
…………”
第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第一条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条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于非货币性资产转让、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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