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个人所得税改革专栏 发布日期:2018-12-23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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