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是二房东,需要和屋主重新签订合同吗,租赁合同有没什么特别的要求呢?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12366咨询中心 发布日期:2018-12-27
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属于转租行为的,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填写原出租方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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