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2019年全年都在租房,之前并未购房在7月贷款买首套房(未交房),是否可以1~6月用租金扣除,7~12月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还是说一个纳税年度不能同时用住房租金扣除和住房贷款扣除?

来源:税台网 人气:884发布日期: 2018-12-27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12366咨询中心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12366咨询中心   发布日期:2018-12-27

1-6月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的,住房租金可以扣除。7月份开始自有住房已开始贷款,住房贷款利息进行了抵扣,就不能再对住房租金进行抵扣。


  转载需务必标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12366咨询中心  税台答疑仅供参考,纳税人以此操作,结果自负,税台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推荐课程
  • 税务筹划108招

  •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