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个人所得税改革专栏 发布日期:2018-12-29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
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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