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通过慈善基金会向偏远地区学校学生捐赠的助学金可以在工资中全额税前抵扣吗?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12366咨询中心 发布日期:2019-01-02
根据财税〔2000〕30号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包括中国红十字会)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全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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