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因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应如何缴纳契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8-12-28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号)第三条规定,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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