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税【2018】164号文,全年一次性奖金可并入综合所得计算,也可不并入,那我想问的是一家企业在2019年申报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时候是否可以分开选择两种方式进行申报呢?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12366咨询中心 发布日期:2019-01-02
《通知》专门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可以自行选择计税方式,请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也请扣缴单位在发放奖金时注意把握,以便于纳税人享受减税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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