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从一家单位调动到另一家单位,12月份现工作单位发当月工资(已扣税),原工作单位发了一笔年终奖(未扣税),请问这笔年终奖我应该如何报税?是到自然人涉税服务网里面多处取得工资薪金那里报送吗?需要等到现工作单位1月份申报完12月所属期个税后再去申报年终奖个税吗?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12366咨询中心 发布日期:2019-01-07
自然人涉税服务网只支持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以前的申报。2019年以后的申报请登录各地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操作。若原单位未代扣代缴2018年12月份发放的年度奖金,您仍可通过自然人涉税服务网自行申报。请确认当前税款所属期内是否还存在任职受雇单位未给您进行代扣代缴申报,若存在,建议您在任职受雇单位代扣代缴申报后申报期限结束前再进行申报!若您要手工添加申报信息,请据实填写,以确保您手工填写的信息和任职受雇单位为您代扣代缴申报的信息一致。
(版权属于税台网 转载需务必标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12366咨询中心 税台答疑仅供参考,纳税人以此操作,结果自负,税台网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