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义务上有2个子女,但实际,赡养老人的义务,都是其中一子女。请问,父母能否指定其中一子女扣除,按2000元扣除?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12366咨询中心 发布日期:2018-12-27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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