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一下,处理票表比对不符事项,并且在我将税管员要求的完整要求事项提交时,税管员应该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9-01-07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7〕124号)第六条规定:“申报比对操作流程……(二)申报比对不相符申报比对不相符的,向纳税人反馈比对不相符的内容,并按照下列流程进行处理:
1.申报比对不符的,除符合本项第2点情形外,暂不对其税控设备进行解锁,并将异常比对结果转交申报异常处理岗。
2.纳税人仅因为相关资格尚未备案,造成比对不符的,应当对税控设备进行解锁。
3.异常比对结果经申报异常处理岗核实可以解除异常的,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核实后仍不能解除异常的,不得对税控设备解锁,由税源管理部门继续核实处理。
4.异常比对结果经税源管理部门核实可以解除异常的,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核实后发现涉嫌虚开发票等严重涉税违法行为,经稽查部门分析判断认为需要稽查立案的,转交稽查部门处理,经处理可以解除异常的,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
5.异常比对结果的处理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因此,申报比对不相符的应按上述文件规定流程进行处理,异常比对结果的处理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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