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是一家同时从事出口及内销的外贸企业,对于购进的无法确定是内销还是外销的货物,其进项认证后该如何填报增值税申报表?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12366 发布日期:2019-01-08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规定:“九、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其他规定...... (三)外贸企业核算要求 外贸企业应单独设账核算出口货物的购进金额和进项税额,若购进货物时不能确定是用于出口的,先记入出口库存账,用于其他用途时应从出口库存账转出。”
因此,购进的货物无法确定是内销还是外销的,其进项认证后,应先按出口货物对应的进项填列,若发生转内销情形的,再开具转内销证明,申报抵扣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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