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 请问如果在预售阶段和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 请问印花税是在签合同的时间点缴交, 还是房产移转时缴交?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12366咨询中心 发布日期:2019-01-09
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在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即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帐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通过网站申报税款的,可在签订合同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缴纳印花税,税款所属期为书立领受合同的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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