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开票的财务12月份开票的时候,在税控系统上忘记作废一份发票,请问这份发票是否按照应该确认收入?如不确认收入应该怎么处理?

来源:税台网 人气:1635发布日期: 2019-01-10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1236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12366   发布日期:2019-01-10

上述情况,需按未作废前的金额正常申报。过月开红字发票冲销,并冲减当月的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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