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员工一年内都没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交给扣缴义务人怎么办?

来源:税台网 人气:826发布日期: 2019-01-10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  发布日期:2019-01-10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员工如果没有及时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给扣缴义务人,以致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税时未享受扣除的,员工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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