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同时租住两处住房或者年度中间换租造成中间有重叠租赁月份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来源:税台网 人气:1096发布日期: 2019-01-10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  发布日期:2019-01-10

一个月同时租住两处住房的,只能填写一处;年度中间月份更换租赁住房的,不能填写两处租赁日期有交叉的住房租金信息。若有重叠租赁月份的,则将上次已填报的住房租金的有效期止提前终止,或者新增住房租金信息租赁期起必须晚于上次已填报的住房租赁期止所属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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