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可以为员工缴交职工医社保吗?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12366咨询中心 发布日期:2019-01-14
个体户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后可为员工办理参保。
个体户如有开通网上用户,可通过网站办理社保增员。未开通网上用户,无法通过网站办理增员。请填写《社会保险参保申报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个体工商户无公章的还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就近选择任一区局办税服务厅办理。对劳动合同签订6个月后办理参保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单的原件及复印件。表格可通过网站首页-办税服务-表报下载-社保规费下载《社会保险参保申报表》。办理时间为每月4日--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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