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港澳籍员工,符合居民条件的,如何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其父母/子女也是港澳籍身份证号如何填写?谢谢!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12366咨询中心 发布日期:2019-01-14
非居民个人符合条件转变为居民个人后,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相关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纳税人为港澳居民的,为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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