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是从事广告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如果第四季度的销售额不超过2万,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否有减免?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9-01-08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25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版权属于税台网 转载需务必标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税台答疑仅供参考,纳税人以此操作,结果自负,税台网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