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每月10号发上月工资,比如2019年2月10日发2019-1月工资。那么我1月的个税,企业是在2月申报缴交,还是3月呢?

来源:税台网 人气:1977发布日期: 2019-02-21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1236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12366  发布日期:2019-02-21

工资、薪金所得,以实际发放工资的月份为税款所属期,在发放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缴纳。2019年2月发放工资,税款所属期填写2019年2月1日至2月28日,扣缴单位应于次月15日前申报缴纳。

 

(版权属于税台网  转载需务必标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12366  税台答疑仅供参考,纳税人以此操作,结果自负,税台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推荐课程
  • 税务筹划108招

  •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