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游艇可以国税代开专用发票?税点是多少?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12366 发布日期:2019-02-22
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游艇可以向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涉及的税收如下:
1、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之规定,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随同增值税一并免征。
2、个人转让游艇,应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因此,转让游艇的合同,应属于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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