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新购房屋,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缴纳房产税?

来源:税台网 人气:1330发布日期: 2019-02-20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1236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12366  发布日期:2019-02-20

关于确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

 

  转载需务必标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12366  税台答疑仅供参考,纳税人以此操作,结果自负,税台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推荐课程
  • 税务筹划108招

  •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