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预缴税款填错所属时间,已经预缴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附加税,个税等,要退税需要什么资料?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12366 发布日期:2019-02-27
误缴而产生的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携带以下资料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误收多缴退抵税业务:
1、《退(抵)税申请表》4份;
2、多缴税费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完税(缴款)凭证复印件1份;
4、以下为条件报送资料: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还应报送:(1)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资料1份;(2)指定接受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受退税单位(人)名称的资料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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