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后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税台网 人气:1948发布日期: 2019-03-12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1236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12366  发布日期:2019-03-12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一条规定,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税。计算税款时,第一步,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的商数,对照综合所得的月度税率表,查找适用税率(月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第二步,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收入全额,乘以查找的适用税率,减去对应的一个速算扣除数,即为应纳税额。

个人也可以选择不享受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将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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