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文件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产生的多缴税款可以申请抵扣税款吗?

来源:税台网 人气:1484发布日期: 2019-03-22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1236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12366  发布日期:2019-03-22

小规模纳税人因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文件第六条产生的多缴税款,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因第八条、第九条产生的多缴税款,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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