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以自有房产投资入股甲公司,能享受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吗?

来源:税台网 人气:1579发布日期: 2018-06-30 作者:税海微波

一、结论

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分析

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未存续的,不享受此优惠政策。

注意:房地产转移任意一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也不适用此政策。


、文件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7) 四、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五、上述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转移任意一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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