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个人股东股东股份由100%被动稀释至60%是否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税台网 人气:1076发布日期: 2019-04-08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1236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12366  发布日期:2019-04-0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四条规定,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第五条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版权属于税台网  转载需务必标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12366  税台答疑仅供参考,纳税人以此操作,结果自负,税台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推荐课程
  • 税务筹划108招

  •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