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自2019年4月1日起,滴滴打车所开具的电子普通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12366 发布日期:2019-04-14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的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 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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