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的普通发票,“合计金额”和“开户行及账号”处稍压线了,这张票可以收吗?

来源:税台网 人气:1462发布日期: 2019-04-15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1236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12366  发布日期:2019-04-15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和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因此,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栏目如实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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