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营业执照4月上旬已办理好,小规模纳税人,4月需要报税吗?

来源:税台网 人气:1106发布日期: 2019-04-26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1236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12366  发布日期:2019-04-26

新设立登记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税务机关依据工商部门共享的登记信息制作《“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表》,提醒纳税人对其中不全的信息进行补充,对不准的信息进行更正,对需要更新的信息进行补正。若您尚未办理上述业务,税务局未核定税种,不需要申报。若您已办理上述业务,税局已核定税种,则需要在对应申报期登录电子税务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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