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兼有四项服务中多项应税行为的,其销售额比重应当如何计算?

来源:税台网 人气:1433发布日期: 2019-04-30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发布日期:2019-04-30

纳税人兼有四项服务中多项应税行为的,其四项服务中多项应税行为的当期销售额应当合并计算,然后再除以纳税人当期全部的销售额,以此计算销售额的比重

 

(版权属于税台网  转载需务必标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税台答疑仅供参考,纳税人以此操作,结果自负,税台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推荐课程
  • 税务筹划108招

  •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