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今年赠送客户礼品是否还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12366 发布日期:2019-05-14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二条规定:二、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1.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目前“其他所得”征收品目已取消,目前没有相关文件规定这部分如何征收,请具体与当地主管分局核实
(版权属于税台网 转载需务必标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12366 税台答疑仅供参考,纳税人以此操作,结果自负,税台网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