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增值税发票开多了,可以退吗?能退需要什么手续?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12366 发布日期:2019-05-15
根据《纳税人办税指南》规定:纳税人有因税务机关误收或纳税人误缴而产生的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需要您提供《退(抵)税申请表》4份,多缴税费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完税(缴款)凭证复印件一份。
( 转载需务必标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12366 税台答疑仅供参考,纳税人以此操作,结果自负,税台网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