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发购房,需要缴纳契税吗,或者有税收优惠吗。如果购房时现有房屋还未拆迁,今后拆迁还能享受优惠吗?

来源:税台网 人气:1241发布日期: 2019-05-24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1236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12366  发布日期:2019-05-24

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号)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征收居民房屋,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并且不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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