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校大学生兼职一定要扣税吗?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12366 发布日期:2019-05-29
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九)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文件第四条规定,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包括参与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的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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