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租非普通住宅,需要缴纳什么税?

来源:税台网 人气:1719发布日期: 2019-05-29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1236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12366  发布日期:2019-05-29

个人出租非住房: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规定,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第四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8号)规定,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3号)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规定,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上述涉及税种享受免税情况应具体情况需根据所代开发票票种进一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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