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属于ETC预付费客户,在用ETC卡充值后即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了ETC客户服务机构全额开具的不征税发票,后期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是否还能重新取得征税发票?

来源:税台网 人气:1699发布日期: 2018-05-28 作者:刘海湘

《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66号)第三条第三款:ETC预付费客户可以自行选择在充值后索取发票或者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取发票。 在充值后索取发票的,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全额开具的不征税发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ETC客户服务机构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均不再向其开具发票。

根据上述规定,ETC预付费客户在充值后开具不征税发票的,后期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是不能重新取得征税发票的。

建议:ETC卡充值后不要立即开发票,等到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再去开具发票,符合相关条件下,就可以按规定取得征税发票抵扣进项税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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