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原是农村集体企业,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可享受何种契税优惠政策?

来源:税台网 人气:2009发布日期: 2018-07-05 作者:税海微波

一、结论

2017年1月1日起,对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受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二、分析

享受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享受条件:经股份合作制改革后,承受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房屋权属。


三、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5号)第一条 对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受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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