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取得火车票、飞机票、铁路、公路、水陆等发票可以进项税抵扣,那么请问下出租车票是否可以直接抵扣?

来源:税台网 人气:2251发布日期: 2019-06-18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税务局 1236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税务局 12366    发布日期:2019-06-18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因此,您需要取得上述规定的凭证类型才可以进行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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