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装设计及采购的发票问题 我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委托一家设计公司负责售楼处、样板房的软装设计,就是对家具、灯饰、窗帘、地毯、挂画、花艺、饰品、绿植等软装产品进行设计与整合,同时委托该设计公司根据该软装设计采购相应的家具、灯饰、窗帘、地毯、挂画、花艺、饰品、绿植等物品,请问该项业务对于设计公司来说,是按销售设计服务的混合销售业务来开票,还是按销售设计服务与销售家具等物品按兼营业务开票?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9—8—15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该设计公司提供的设计服务和销售家具是属于兼营行为,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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