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制作业务有什么增值税税收优惠?(国家税务总局 12366纳税服务平台)

来源:税台网 人气:2068发布日期: 2021-04-08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 12366纳税服务平台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规定,一、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执行下列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三)对下列印刷、制作业务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1.对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的印刷或制作业务。

   2.列入本公告附件3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印刷企业的印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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